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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2017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生考核方案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19 14:40:04点击数:

为做好2017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面向社会招聘实习生考核工作,确保程序严密,过程平稳,结果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服务人才和促进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学校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序号 招聘岗位 所学专业 人数 要求 备注
1 实习辅导员 心理学 6 性别不限 本硕专业一致
2 实习辅导员 思想政治教育 3 2男1女 本硕专业一致
3 实习辅导员 舞蹈、音乐编导 1 性别不限
4 实习辅导员 体育 1
5 实习辅导员 专业不限 5 性别不限
6 图书信息员 图书情报 1 性别不限
7 保卫处干事 专业不限 1
合计 18

(二)招聘要求

1. 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其他要求:实习辅导员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三、学校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9月—8月16日

(二)报名要求

填写《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面向社会招聘实习辅导员报名表》并于2017年8月1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2085447703@qq.com邮箱。

(三)资格审查时间

学校依据长春市社会公开招聘相关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定于2017年8月18日、21日、22日8:00—11:00、13:30—16:00进行学校公开招聘实习生资格审查。

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将不再进行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特殊情况除外、但需提前与学校联系)。

(四)资格审查地点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图书楼423室。

(五)审查内容及要求

1.审查内容

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本科及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往届毕业生和2017年已经毕业的考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提供的党员证明材料、在职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本单位人事处公章或单位公章),已经离职的需提供解约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读的研究生提供录取通知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审查要求

①所有复印件需为A4纸,请按审查内容顺序装订成册,竖版左侧装订;

②参加我校面试考生,资格审查当天返还身份证原件,面试当天必需携带,无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③国外毕业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本人参照附件1准备一份《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目录册》,A4纸打印好,与审查内容一起装订成册。

四、学校考试方式

学校依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为笔试或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校园网首页活动公告专栏,学校不在另行通知。

五、纪律及监督

1.招聘初试工作,招聘单位指派纪检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2.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初试资格等处理。

4.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方案如有其它未尽事宜,按《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范》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其它

(一)学校地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二)乘车路线

长春站:步行至221/321站点乘坐至飞跃广场,换乘251/121,乘至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下车。

长春西站:可打车至学校,约15元人民币

学校门前还可经通157路公交车

(三)联系电话

0431-85751804、0431-85124360

(四)联系人 

刘老师、张老师。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目录册.doc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