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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2017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方案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25 11:36:59点击数:

为做好2017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确保程序严密,过程平稳,结果公正,根据《2017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长春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 (一)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服务人才和促进发展的原则;

  2.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学校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学校依据长春市社会公开招聘相关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定于2017年6月25—27日三天8:00至16:00进行学校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查。

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将不再进行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特殊情况除外、但需提前与学校联系)。

(二)资格审查地点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报告厅

(三)审查内容及要求

1.审查内容

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本科及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往届毕业生和2017年已经毕业的考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本单位人事处公章或单位公章),已经离职的需提供解约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思政专业教师兼辅导员、教育学专业教师兼辅导员、中文专业教师兼辅导员、电气专业教师、体育专业教师岗位的拟参加面试人选还需提供与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体育专业教师还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网球方向的相关证明材料;思政专业教师兼辅导员、教育学专业教师兼辅导员、中文专业教师兼辅导员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四)上级主管部门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5—7日,资格复审需要初试通过的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请于7月4日前将身份证原件送至学校人事处(学校图书馆楼504)。

2.审查要求

①所有复印件需为A4纸,请按审查内容顺序装订成册,竖版左侧装订;

②参加我校面试考生,资格审查当天返还身份证原件,面试当天必需携带,无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③国外毕业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本人参照附件1准备一份《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目录册》,A4纸打印好,与审查内容一起装订成册。

三、学校初试

学校初试采用面试方式,全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一)学校初试时间

1.考生于初试当天早8点报到,迟到者不得参加考试,报到及初试地点为学校公共教学楼(即9号教学楼)。

2.6月30日上午8:30初试开始。

(二)学校初试相关要求

1.试题命制

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集中入闱,封闭命制两套试题。初试前由主考官任意抽取其中一套作为初试试题,其余试题密存备用。

2.初试所需证件

本人身份证,由监督员检查考生身份。

3.初试内容

申报岗位所需知识相关内容。

4.面试相关要求

①面试考官

面试考官由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和校内外专家组成;考官组采取5人制,设主考官1名,副主考官1名,考官3名。

②面试打分原则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现场公布得分的方法进行,即当场公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考生的最后得分须经监督员确认无误,由主考官签字后向考生本人宣布。面试考官打分高于或低于平均成绩20分的,打分无效,考生成绩按其余打分的平均成绩计算。打分高于90分或低于50分的,由面试考官组对考官打分的合理性进行集体评议,评议认为不合理的,由主考官责令其重新打分,再由考官组对第二次打分进行再次评议,如再次评议认为打分仍不合理的,取消该考官资格,在备用考官中递补,该考官打分按其余考官的平均分计算。

③面试考场设置

面试考场设置候考室、准备室、面试室、候分室、整个考场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④面试形式

现场抽签,口述答题。

⑤面试时间要求

准备时间为每人30分钟,答题时间为每人10分钟,不得超时。

⑥公布面试结果

同一招聘岗位所有人面试结束后,60分钟公布面试结果。学校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5的比例,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上报拟参加下一轮2017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组织的最终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复试时间等待通知。

6.面试考场纪律

①考生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在准备室内按面试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②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面试考场、候考室。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③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与外界接触,不得私下与面试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交谈。

④考生应在候考室内休息,可以阅读个人所带资料,离开候考室要向考务工作人员请假,并有工作人员陪同。

⑤考生在候考室不得相互议论,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考生之间要相互尊重。

⑥考生在面试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提供个人情况,否则按违纪处理。

⑦面试结束后,考生要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逗留。

7.考生抽签:指定时间、地点,指定专人管理考生抽签工作。

①对考生抽取的面试顺序号码进行登记入册。

②宣读考场纪律。

③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④由考场内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考场,只报抽签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

⑤考生面试完毕,由引导员引退至侯分室。

四、纪律及监督

1.公开招聘初试工作,招聘单位指派纪检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2.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初试资格等处理。

5.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本方案如有其它未尽事宜,按《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范》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五、其它

(一)学校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二)乘车路线

长春站:步行至221/321站点乘坐至飞跃广场,换乘251/121,乘至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下车。

长春西站:可打车至学校,约15元人民币

学校门前还可经通157路公交车

(三)联系电话:0431-85751804、0431-85124360

(四)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目录册.doc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