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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招生信息

关于开展2012年技能人才学历教育培训的通知

责任编辑:王秋楠发布时间:2012-05-31 09:33:21文章浏览量: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集团公司决定借助高等教育智力资源,结合学历教育开展汽车机械制造技术、汽车制造与装调技术两个专业,机械加工、机电设备维修、模具加工、汽车铸造、汽车装配与调整、汽车冲焊、汽车涂装七个专业方向的技能人才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性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培养一批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操作性难题的技能人才。


二、培训内容

三、学习形式

      利用业余时间面授,每周授课时间16学时(有特殊情况适当调整),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学历

      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的学员,由省考委颁发本、专科毕业证书(专科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本科由吉林大学或长春工业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五、培训费用

六、报名条件

      专科班报名条件:

          1、爱岗敬业,身体状况良好,年龄45周岁以下;

          2、从事所报考专业方向相关工种;

          3、具备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

      本科班报名条件:

          1、爱岗敬业,身体状况良好,年龄45周岁以下;

          2、从事所报考专业方向相关工种;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七、有关政策

    1、取得学历证书且出勤率不低于90%的学员,教材费由学员承担,学费由学员承担50%,学员所在单位承担50%;取得学历证书但出勤率未达到90%的学员,教材费由学员承担,培训费用由学员承担70%,学员所在单位承担30%;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员,教材费和培训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补考费均由学员自行承担。每学年入学时由学员全额缴纳教材费、资料费,学习结束后,持学历证书、出勤证明、学费发票等到所在单位报销相应比例的学费。

    2、符合钳工、镗工、铣工、磨工、车工、维修电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机修钳工、模具钳工、模具维修工、模具制造工、铸造工、熔化工、汽车装调工、汽车焊装工、汽车涂装工等工种条件的学员,取得专科学历证书且出勤率达到90%以上,符合晋升技师申报条件的经所在单位业绩考评合格后,免予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直接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的予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取得本科学历证书且出勤率达到90%以上,符合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经所在单位业绩考评合格后,免予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直接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的予以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八、培训管理

    1、本次培训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委托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培训报名、日常管理等工作;

    2、学员因公或因私请假,须将请假条交至所在班级班主任,请假条须加盖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并经领导签字;

    3、培训结束前,召开成果发布会,聘请专家对所有参培人员在培训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论在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备案。

九、培训报名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报名条件组织本单位各专业工种报名,各单位培训负责人填写2012年技能人才学历教育培训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1);学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2年6月12日前统一将学员报名表及电子表格形式的人数统计表报送至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集团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遴选。

    报名地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四联大街与长青路交汇处)411室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751825                 

    电子邮箱:zhanglinlin0629@126.com

    组织人事部联系人:赵起

    联系电话:0431-85734319                

 

附件:1、《2012年技能人才学历教育培训报名人数统计表》

         2、《2012年技能人才学历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

(注:附件1和附件2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中可下载表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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